2500 -学术决定的上诉审查
老板:
- 位置: 教务长和执行副校长
- 电子邮件: provost@mingdatoy.com
最后更新: 2007年7月1日
2500
对学术决定进行上诉审查
对学术聆讯委员会的决定提出上诉, 学术呈请委员会, 招生委员会, 研究生委员会, 和荣誉项目委员会提交给教务长(1)由学生或入学申请人提交,其申请被其中一个机构拒绝,或(2)由学术当局提交,其决定被其中一个机构推翻.
如果教务长同意其决定被上诉的机构, 如校长及校董会同意聆讯上诉,则上诉人可向校长及校董会上诉.
版本历史
2007年6月修订. 编辑修改.
1991年11月修订. 政策简化.
1987年7月通过.